十一月十九日上午,正式保管室通知周衡到场清点练习册。
练习册移交时只登记了封面、页数和那张公交票,没有逐页展开。周衡作为见证人到场,看着保管员拆开封套。
封面写着小学算术。蓝色塑料皮右下角被水泡得发白,前几页反复写着六和零,尾巴总收不住。
周衡只看了一眼,便让保管员继续。
票根夹在第十四页。无酸纸托起票根后,下面露出一枚用透明胶贴住的蓝色纽扣。胶带边缘已经发黄,旁边有一行很轻的圆珠笔字:
“不是我的,先别扔。”
字迹不在现有比对材料里。
保管员问:“认得纽扣吗?”
周衡摇头。
纽扣背面有两道白线,像从校服、工装或旧外套上硬扯下来。没有品牌,没有姓名。它被夹在练习册里,不代表写字的人、纽扣主人和原租客是同一个人。
保管员把纽扣留在原页。
“要申请笔迹鉴定吗?”
周衡看着那行字。若把它送去鉴定,就要先指定比较对象;现有材料里,没有足够理由替它指定一个人。
“不申请。”
保管员继续翻页。第二十三页被橡皮擦薄,背面是两列乘法;第三十一页画着一只没有耳朵的动物。册子里再没有名字。
清点结束,表格预填了“未发现明确身份标记”。周衡加上一行:夹存蓝色纽扣一枚,归属不明,保留原位。
他没再写不能证明什么。
离开保管室后,他去找房东。陶兔仍在封存箱里,房东正清点退租留下的普通杂物:半卷垃圾袋、三个衣架、一只缺盖玻璃杯。
“钥匙还留着干什么?”房东问。
周衡把那把已经失效的旧钥匙从钥匙圈上解下来。金属环太紧,他掰了两次,指甲边缘翻起一小块皮。
“你要回收吗?”
“换过锁,留它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