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打开牢门

那扇门一旦推开,就再也关不上了。

打从当着所有犯人的面,把第一个人活活打死后,吴长顺像是彻底换了一个人。

起初还有管教心里发怵,私下里嘀咕,说吴所长这是不是魔怔了。可很快,他们就不敢再嘀咕了。

吴长顺立规矩的手段,一天比一天狠。

干活慢了的,打;交头接耳的,打;放风时抬头多看了岗楼一眼的,也要挨打。电棍、警棍、胶皮管子,怎么解气怎么来,打晕了拿凉水泼醒,醒了接着打。侮辱人的花样更是层出不穷,让犯人当着所有人的面学狗叫、钻裤裆、互相抽嘴巴,谁抽得轻了,连谁一块儿罚。

到了后来,打死人,竟成了这座大院里隔三差五就要上演的一出戏。

打死的人,尸体不用埋,也不用烧——拖到那些画着红叉的监舍门口,开门,塞进去,锁死,剩下的事,自有里头饿疯了的丧尸“料理”干净。

吴长顺最爱看的,就是这个。

他常常搬一把椅子,泡上一杯茶,坐在监舍对面,慢条斯理地看着铁门里头的丧尸扑食,一看就是小半个时辰,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还品一口茶,评价两句,像在戏园子里听一出好戏。看高兴了,还会把当天“犯了事”的犯人押到跟前,让他们睁大眼睛一起看。

“看清楚喽。”他笑眯眯的,语气温和得像在唠家常,“谁要是不老实,这就是你们的下场。”

犯人们跪在地上,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没人敢闭眼。

有一回,一个上了岁数的老贼,实在饿得扛不住,在厨房帮工时偷藏了半个窝头,被搜了出来。吴长顺也不生气,反倒笑着让所有犯人列队站好,“观摩学习”。他让人把老贼的双手按在案板上,抡起警棍,一下一下,慢条斯理地砸了下去,砸得指骨寸断,老贼的惨叫声从开头的撕心裂肺,到后来只剩气若游丝的哼哼。末了,人还没断气,就被拖去喂了丧尸。

那半个沾了血的窝头,被吴长顺用两根手指捏着,重新扔回饭桶里。

“粮食金贵,别糟蹋了。”他拍了拍手,笑得和和气气。

打那以后,再也没人敢动仓库里的一丁点儿东西。可每个人低着头往嘴里扒饭的时候,眼珠子深处,那点连自己都不敢细看的东西,却在一点一点地攒着、聚着,像地火,只等一个口子。

管教们呢?吴长顺也有一套拴人的法子。他把手下这十几号人分成三六九等,跟他一条心、下手狠的,吃香的喝辣的,烟、酒、罐头,敞开了供;心里那点良知还没完全灭掉、下手犹豫的,就被他排挤、羞辱,甚至逼着一块儿动手——手上沾了血、背上了人命,大家就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谁也别想撇清。

就这么着,一座本该关押罪恶的看守所,变成了吴长顺一个人的修罗场。

可他忘了一件事。

被他关在铁笼子里的,本来就不是什么逆来顺受的良民。

这座看守所里,三教九流、牛鬼蛇神,什么人都有——掏包绺窃的小偷,拦路抢劫的悍匪,手上沾了人命的杀人犯,糟蹋妇女的强奸犯,还有坑蒙拐骗、横行乡里的地痞无赖。这些人,平日里一个个都是不服王法、敢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主儿。

忍,是因为还没到绝路;可当他们看明白,吴长顺这条疯狗是真敢往死里弄人,等着也是个死、拼了大不了也是个死的时候,那点压在心底的凶性,就再也摁不住了。

最早把人心攒起来的,是一个叫韩猛的汉子。

韩猛三十五六岁,生得膀阔腰圆,一张黑脸上横着道刀疤,是抢劫杀人进来的重刑犯,判得重,本来就在号子里数着日子等死。这人不光有一身蛮力,更难得的是心细、沉得住气,下手又黑,进所没多久,几个监舍的犯人就隐隐都服他。

还有个绰号“老坎”的老犯,五十来岁,瘦小干枯,一双眼睛却毒得很,诈骗、组织容留,几进几出,把人情世故、人心鬼蜮看得透透的,是这帮人里的军师。

放风的时候,干活的时候,趁着管教不注意,话就一句一句地传了开来。

“这么熬下去,早晚是个死。”老坎蹲在墙根,压低了嗓子,声音跟砂纸磨过似的,“姓吴的现在是拿咱们当乐子,今天死一个,明天死一个,与其伸着脖子等他宰,不如豁出去,干他娘的一票。”

韩猛眯着眼,盯着高墙上的电网,半晌,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干。”

“可门锁着,咱们赤手空拳,管教手里有枪。”旁边有人犯怵。

“锁的事,我来想辙。”

说这话的,是个二十出头的瘦小年轻犯人,绰号“蚂蚱”。这小子是个惯偷,手指又细又长,灵活得不像人类,开锁、掏包是家传的手艺,据说出道以来,就没有他打不开的锁、伸不进的窗。

蚂蚱人虽瘦小,胆子却不小。自打动了暴动的念头,他就开始留心。

所里定期组织犯人干杂活,打扫卫生、搬运物资、维修管线。猴子瞅准一次去后勤维修间倒废料的机会,趁跟着的管教走神,顺手牵羊,摸走了一截细钢丝和一把指甲盖大的小锉刀,藏在嘴里、又缝进裤腰,愣是躲过了搜身。

小主,

回到监舍,他白天装得老老实实,一到后半夜,就缩在被窝最里头,借着窗外透进来的那点月光,用锉刀一点一点地磨那截钢丝,磨出钩、磨出尖,做成了两枚简陋却趁手的开锁工具。他不敢在自己门上大动,只趁着放风路过,把监舍门锁的形制、弹子结构,暗暗记在心里,回来在饭粒和硬馒头上反复练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