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检走到法庭中央。

"陆女士,请你陈述你和白若梅的关系,以及你保管证据的经过。"

陆芳华点了点头。

"我和白若梅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我们一直保持联系。二十五年前,白若梅怀孕后被沈振远控制,无法与外界联系。但在她被控制之前,她把一部分证据交给了我。"

"什么证据?"

"一份日记和三段录音。日记记录了沈振远从追求她到控制她的全过程。录音是沈振远和她之间的对话,内容涉及沈振远威胁她、限制她人身自由的具体言辞。"

王检示意法警把已经提交的证据材料拿出来。

"这些证据已经提交给法庭,编号为控方第八号到第十一号证据。陆女士,这些证据在你手里保管了多少年?"

"二十五年。"

"这二十五年里,有没有人试图让你交出或销毁这些证据?"

陆芳华的目光扫过被告席。

"有。"

"谁?"

"沈振远。"

旁听席又开始议论。法官敲了两下法槌。

陆芳华继续说。

"沈振远在去世前两年,曾经两次派人来找我。第一次是一个姓周的律师,拿着一份协议书,说只要我交出白若梅的东西,沈氏集团可以给我三百万。我拒绝了。"

"第二次呢?"

"第二次是沈振远本人打的电话。"陆芳华的声音没有起伏,"他在电话里说,如果我不交出证据,他会让人查我的公司,让我在这个城市待不下去。"

"你怎么回应的?"

"我录了音。"

旁听席上传来一阵抽气声。

陆芳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U盘。

"这是沈振远威胁我的电话录音,我做了备份。原始文件已经提交给检方做过司法鉴定,确认录音中的声纹与沈振远本人吻合。"

法警接过U盘,递给法官。

钱伯庸的脸色沉了下来。

他翻了翻手里的文件,站起来。

"审判长,我方要求对证人进行交叉质询。"

法官点了点头。

"准许。"

钱伯庸走到陆芳华面前。

"陆女士,你说你和白若梅是大学同学。你们是什么专业?"

"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