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名绰号叫二刀,实名叫于建平,男,鸥山人,,60年出生,99年8月因涉嫌持刀抢劫,故意重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多项罪名被鸥山市局刑事拘留,00年4月被平楠市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02年五月改判为无期徒刑,目前在边疆省河石监狱服刑。”
“第四名绰号叫豆芽,实名叫尤从军,武昭人,61年出生,91年10月参与一起打架斗殴,最后因多次参与聚众斗殴,被当年的武昭劳教委,武昭县局,对其依法进行强制劳动教养两年,93年8月释放,此人在劳教期间减刑两个月。释放以后加入其妹夫的武昭第三建安公司工作,于00年4月在武昭市独立经营一家名称为绿都公路绿化植物销售有限公司,目前正常经营中,无违规经营行为。”
杜大用看着这些材料,对着陈芳问道。
“你把几个外号再次重申一遍。”
“阿顺,圆眼,豆芽,二刀,大肚子!”
杜大用再次让陈芳报一遍就是要看看这次前后顺序和第一次一样不一样,如果一样,那就说明,这几个人中,当年和郑双兰之间一定是有亲疏区别的,要不然在陈芳脑海里形成的顺序也不会是一致的。
如果两次笔录中顺序是不一样的,那就要尽量找顺序在同一位置的,这也能说明当初这个绰号给陈芳留下的印象也是非常深刻的。
杜大用这会儿也开始看起了以前的材料。
陈芳这次陈述外号的顺序和95年11月10号第一次做笔录中陈述外号的顺序是一模一样的。
那么绰号叫阿顺这个人一定是当初接触郑双兰最多的或者是最重要的一个。
其次就是已经被枪毙的圆眼,应该也是当年来往相对频繁一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