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轻人有麻烦了,钱老虎不好惹,金家四兄弟更不是善茬,看他的样子好像害怕了。”人群中一个瘦小的男子低声说道,一双眼睛精光四射,一缕山羊胡须愈发显得精明,看年纪也就三十来岁。
“我看未必,其实他才是不好惹的人?”
“你认识他?”
“他叫连一行,是我的朋友。”瘦小男子身后站着一个高大的汉子,声音很爽朗,眼睛很亮。
“都说顾侠之朋友满天下,看来真不假,在这个地方都能碰到朋友。”瘦小男子话说的有些奉承,笑着说道。
顾侠之笑了笑,眼前这个人叫方醒,江湖人称赛班输,不但手艺好,人也滑头,从安乐谷到泉石镇追了两个月才把他追上。
钱老虎阴沉着脸,除了那次金家四兄弟之外,多少年来没人敢在他的赌场闹事,与金家兄弟这么多年的老账一直没算清,没想到今天居然会面对同一个对手。
钱老虎别看外表挺虎,实际上很狡猾,他在江湖上吃得开除了身手过硬,最重要的是靠着他臭名远扬的名声,毕竟能杀人不算什么本事,敢吃人的人确实不多,听着就够吓人的。而且钱老虎善于给自己贴金,比如今天,他看到连一行单身一人,旁边何老大一看就是一个土包子,所以他决定先出手,这个立威的机会可不能让金家兄弟占了,弟兄们的仇报不了是小事,连一行枪走的钱一定要拿回来,面子一定要夺回来。还有一点很重要,连一行并没有什么名气,听都没听过,他自信凭自己手中二十几年功夫的流星锤,对付这个毛头小子的确是小菜一碟。
“狗杂种,既然做了事就要承认,现在跪下给你钱爷磕个头,钱爷会给你留个全尸。”钱老虎大嘴一咧,戏谑的说道。
连一行听到“狗杂种”三个字,耳膜仿佛受到了重击一样,猛地抬起头来,赤红的眼睛看着钱老虎。连一行从小受到最多辱骂的词语就是杂种,对于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这是最大的侮辱。所以从连一行第一次握剑学武开始,他就发誓不允许别人再骂他一句这样的话。
钱老虎的大嘴还没有合拢,凉气就从后背冒了上来,多少年了来他已经忘记了这种害怕的感觉,可是这一刻在连一行的目光之中,他仿佛嗅到了死亡的味道。他忽然有些后悔,因为他觉得这个年轻人与他手下人形容的不一样。可惜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就像连一行的剑,只要出鞘了就不会不沾血一样。
围观的人群中发出几声惊呼,大多数人并没有看清连一行是如何拔出的剑,只见一道金光迎着朝阳在天空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连一行的身影如同一只飞鹰扑向钱老虎。
“好快的剑。”方醒情不自禁的低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