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 修罗场

修罗场,即扶桑本土俗语中的一种事件称呼,一般是指复数女子争风吃醋争抢一个男子的事件。

当然,今天的我们都知道,这个事情会发生并不是男的有多优秀、女的有多么小家子气,而是那男的是个海王。

或称‘渣男’。

这个类型的男子,一般来说对负责任感到排斥甚至恐惧,曾经有人说过:“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就是不用对任何人事物负责的人。”

这话不无道理,所以责任的缺失让渣男们非常快乐。

本书中的安珍,无疑就是这样的人。

他因为生得一副好皮囊,加之少年时家境还不错,就练得既有才华、说话又好听。

这样的男子,很明显是非常受女子,特别是少女与中年女人欢迎的。

无论是古时候的潘安、还是今时今日的当红小生们,很是有女生会为之疯狂。

而安珍毫无疑问地非常享受这样的境况。

自从他家道中落后,他便流连转辗于各城镇、各大青楼、各大户人家间,凭着自己高超的段位,行各种坑蒙拐骗之事,有时他是不得志的文人墨客,在青楼中挥毫洒墨,花着自己从别处骗来的钱的同时,哄得花魁养着他。

进入大户人家时,他便拿捏姿态,装作是阴阳师等等,又是调符水、又是大唐炼丹术,唬得土豪们一愣一愣的,不止不对他起疑、还大把的财物奉上。

当然,其中他最乐意干的,就是通过男女之情来钓凯子。

混得好的地方,他便在那里多待一阵,两三年、四五年的都有。混得不好的,那就即刻走吧!

看到这里,我想大家都想到了,清姬正是其中一个受害者。

这个人跑起路来那是驾轻就熟,再加上那清姬本来就是大小姐,在安珍的认定中,这一别也就是永不再见了。

他没想到的是,爱与恨其实都是一团几乎染料无尽的火,难以熄灭、难以控制,而这种火,往往无论你跑得多远,最终还是会烧回你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