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单挑BOSS

这一招简单粗暴、极为实用,同时拥有‘攻速快’、‘范围大’以及‘方便’等等优点,只要使用者头不晕,就是最有用的近战招数之一。

该招数在不同的场合下有着不同的名称,艾泽拉斯的人们管这招叫‘剑刃风暴’;瓦洛兰的人们管这叫‘死亡之舞’或者‘大闹天宫’;某个大唐的平行位面管这叫‘风来吴山’或者‘项王击鼎’......

但最后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

大!风!车!

在这种招数下,花里胡哨的应对方式只会增加死亡的速度!

然而,它还是错估了自己使用的武器的重量与自己体形而导致的加速比,这大风车起转之时,启动速度过于慢,从而让方凡成功地站到了那根巨木上,牢牢抱紧了粗壮的树枝。

可开弓没有回头箭,在自己越转越快时,身为人类从而有极限的方凡必然会承受不住从而跌下树冠,任由荒骷髅摧残。

于是荒骷髅它,按照原计划转了起来。

方凡在这个时候还要分心用尽自己的精神嘲讽对面:“你咦咦果哦哦然安安也诶诶就欧欧是鈤鈤个饿饿......”

列位啊,这人都被旋转时的狂风拖出尾音来了,都还要打嘴炮,也没谁了,为了避免凑字数之嫌,下文中他类似的嘴欠内容都请自行脑补。

“你果然也就是个没脑子的大骨头茬子了,竟然用出这种没品的招数。”

方凡也知道,如若这荒骷髅能够一直转下去,那自己到最后还真没好果子吃。

不过还好,他的杀手锏也快要准备好了,只需要,再一点点时间就好。

荒骷髅觉得胜局已定,便不再受方凡调拨,专心致志地使用着大风车,在它全力施为之下,果然是一圈快似一圈,很快就能够‘涡轮加速弹射起步’,全速运转。

而方凡的准备还差点意思,他只能在这糟糕的劣势中想到一个能够接近这大骨头茬子的办法。

咱们经过各类游戏主角(比如一个拎着两把链子刀的光头)的演示,都知道,如果一个身体和反应达标的人爬上了某个体型巨大的敌人的手臂上的话,那那个敌人接下来就算不死也得褪层皮。

小主,

在本书中,也继承了这种定律。

荒骷髅的身体是由无数白骨聚合而成,那它的体表自然是并不平整光滑,有无数可供抓牢攀登之处。

若此时在大风车招数中,它拆分手臂上的组成部分,那巨大的离心力很可能会将它不再保持平衡的手臂直接扯断,所以手臂上的骨头它是一根都不能动。

于是方凡就这么抓住了荒骷髅手臂上的骨头们,像攀岩那样不快不慢地向着荒骷髅头部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