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人间一场

兔子不屑地抽了抽鼻子,她明明都借茨木之口说过自己是女生,不喜欢这个名字了......

方凡从袖子里一掏,兔子就闻到了一股异香,就好像方凡手里拿着的就是自己不短的兔生中所寻找的唯一!

方先生从袖中掏出的,正是一块产自大江山的腌肉!

说起这腌肉,不得不提到那一箱被酒吞童子黑走的金小判了,此时方凡这里还有一大堆腌肉,他几乎把大江山此时所有的腌肉给弄走了三分之二。

您以为那是酒吞童子黑了一箱金币后送给他的?如果您这样想的话那还是低估或者高估了‘鬼王’这份一本万利、专做没本买卖的、颇有前途的职业的职业操守。

这些腌肉可花去了方凡的另一箱金币。

当时酒吞童子心想,方同学既然自己吃不了这东西,为什么要那么多腌肉呢?他几乎用脚趾头都想得出来这些腌肉可能是‘马草’。

更何况,酒吞可是听茨木说过‘唐人有只兔子坐骑’的。

于是就卖出了‘一箱子金币买百把斤腌肉’这种离谱的价格来。

感受到兔子的躁动,方凡知道这些腌肉他买对了,于是他欣然将腌肉往前一抛。

兔子看到一块干干巴巴、麻麻赖赖的肉从身后飞到面前半空中,它鼻子一动就已然确认那就是异香的源头,于是兔子直接没有多想,已经是长期吃不到一顿饱饭的她直接腿一蹬,驮着方凡就往上一跃,将空中的腌肉一口咬住,待她落地后,已然吞入腹中。

兔子此时感到了满足,但还是有些饥饿,毕竟她身板儿挺大的。

从某种隐约的联系中,方凡得知了兔子的想法,于是他道:“大壮啊,这肉好吃吧?”

兔子忙不迭地点头,就算是在跑动过程中,那点头的频率都让人感到了风的流动有所变化。

方凡又掏出一块腌肉,一样地往前一抛。

嘴里吆喝着:“大壮!跳!”

兔子犹豫了一瞬间,但看着又一块可爱又诱人的肉块,看着它那红白相间的纹理,它散发着美味的异香,仿佛在空中朝自己招手!

算了,兔大壮就兔大壮吧!她想着,改名字的事情可以以后再说,反正时间还很长,可面前的这块腌肉却不等兔,她高高跃起,再次吞掉了半空中的肉。

就这么一路上,一个吃、一个玩儿,没用多久一人一兔就已经来到了他们曾经夜袭并且成功逃出的源氏族地。

这地方还是那么燥热那么干,行走在其中就仿佛整个人都要变成兔大壮的主食那样。

由于早一阵在夏日祭时的一系列操作,让源赖光改变了对待方先生的态度,让治下兵卒武士见到‘奇装异服的方士’以及‘粉色的巨大兔子’或者两者一起的组合时,尽量放低姿态、以礼待之,并且向自己报告。

所以,很快,方凡就已经坐到了源氏城中那个‘高档一些的会客厅’中。

坐了没多久,内屋响起了略快、步幅还挺大的脚步声,源赖光带着两个手上端着两托盘菜的下人来到了会客厅。

其中一个下人手上的菜直接就放到了方凡面前,方凡闻到了比较熟悉的气味,他定睛一看,好家伙:只见桌上有四道菜,那是酱烧卤猪蹄儿、糖醋嫩里脊、九转猪大肠、蛋花紫菜汤!(注1)

方凡看到这四个菜色,捧起面前那碗大米饭,眼泪儿都快下来了。

这都过了多久啦!虽说扶桑的东西也不难吃,但它没味儿啊!

清汤寡水、生冷不忌,很多汤里还会带上一丝丝苦味,方凡已经这样吃了个把月了。

终于是见到了家乡菜。

虽然是在源赖光这个老乌龟这里吃到的......

其实他腹诽人源赖光叫老乌龟并不准确,那赖光也不比方凡大多少,至今也就三十一二岁罢了,至于他是扶桑皇帝的舅舅这事儿嘛,也就只是个辈分问题罢了,无非是皇帝的老妈的阿姨老来得子罢了。

此时,老乌龟、噢不,源赖光已经不着痕迹地端着自己的一托盘菜坐在了方凡旁边,反正这里桌子大,俩人并排而坐那也是并不嫌挤的。

赖光拿起一个不大不小的盘子,拿过一个玉杯来,往里倒了一杯琥珀色的酒,他道:“你们唐人有诗说‘玉碗乘来琥珀光’,好像说的就是这种汾酒。”(注2)

列位,要不说人家李太白是诗仙呢?此时李太白可还活着呢,他所作的诗篇却连扶桑人都能够接触到。

听到太白诗句,方凡想起自己其实也曾与那妙人有过一面之缘,不过那人虽说是洒脱不羁,其实好像并不太开心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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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当时他所喝的,也是用玉杯所乘的琥珀色汾酒。

此时并不去多想些有的没的,方凡将递来的酒放到一边,当即捧起饭碗,张口就吃了起来。

这些菜想来是源氏自己的厨子做的,又因为水土等等的差别导致成菜与原版有所不同,但即便如此也已经能让方凡仿佛发泄情绪一样一口接一口地吃下去。

毕竟,思乡是一种常见的情绪,也是需要排解的。更何况方凡离家何止千里,其间还隔上了大海的汹涌与海妖的凶险,同船来此的人,想来是十不存一。

方凡决定,不能再拖了,定要尽快出发,将当初那个眯着眼、笑得很温暖的老和尚找回来!

他坚信,鉴真此时一定还活着,肯定在这扶桑土地上的什么地方,当场就帮助他人顺带传扬佛法,一定是的!

不过,现在还是有一些事情需要解决的......

于是我们就能看到方先生接下来与源氏家主的‘过招’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