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岭东北这里农村人们在冬天除非有事,不然非必要是不会下炕的。
吃饭也用炕桌。
随后陈烈有端来一盆高粱米饭,家里久违的传出欢笑声。
“妈妈吃!”
陈月月化身为小精神,用筷子夹起一块鸡肉放到李春红碗里。
“哥哥也吃!”
接着又夹起一块鸡腿肉,却被陈烈转手夹到了许冬冬的碗里。
“许知青别客气,家里没啥好东西,随便吃点。”
陈烈知道许冬冬脸皮薄,所以主动帮她夹菜。
来回几次许冬冬也放开了,开始主动夹菜。
最后一罐松鸡汤被一家人还有许冬冬吃了个干干净净。
李春红是过来人,看得出来儿子对这个许知青有好感,而且两个人岁数也合适。
刚才陈烈在外面忙活的时候就已经问清了许冬冬的家里情况,还有岁数。
正好比陈烈大一岁。
所以耳提面命,让陈烈把许冬冬送回知青们住的地方。
路上陈烈又带着许冬冬去了一趟村长家拿信件。
随后才把她送回知青住的地方。
目送许冬冬进了房子他才转身离开。
因为他还有很多事情没做。
回到家里,重新整理了一下爷爷和父亲留下的东西,从箱子里翻出来一卷铁丝。
柔韧纤细,显然是为了套兔子准备的。
正好他现在只有弓箭,这一捆铁丝就派上了用场。
重新翻看了一下装备,陈烈才放心的回到里屋。
此时炕上已经铺好了被褥,之前进山被雪水打湿的狼皮护腿还有狗皮帽子也都被母亲放在炕头煲着。
毕竟皮毛制品沾了水如果没有处理,等第二天再戴就会失去保暖的功能。
这些东西就相当于陈烈的第二条命。
陈烈父亲当年进山打猎经常一去两三天,家里全靠李春红一个人支撑。
陈烈如今也算是顶门过日子的一家之主。
所以这些装备的保护都由母亲来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