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无奈道:“你说去就去吧!反正我也好久没有出门了,跟你去看看吧!”
既然要带胭脂出门,那就好好给她打扮打扮一下才行,免得其她人不知道他有钱。
头上带几十根簪子,脖子上挂几大串项链,手上再来几斤的镯子和戒指。
这样打扮出门,曹然就不相信引不起方圆十里媒婆的注意。
想到以后会有很多未出阁的少女踏破房门而来,曹然就非常的兴奋。
“快快快,再加亿点金首饰,把夫人打扮得贵气逼人,平易近人一些,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对夫人有多么的好。”
“夫人,你起身慢慢转一圈,昂首挺胸走几步,让为夫看看有多漂亮。”
嗯,的确很有料,怕是一只手都握不住。
胭脂转了一圈,仔细打量着镜子中的自己,虽然重了几斤,但是的确漂亮。
转身,胭脂向曹然问道:“夫君,那你呢!”
曹然无所谓的道:“我嘛!随便就行了。”
曹然从柜子里找出一件破旧的衣服,上面还有两个大大的补丁。
胭脂诧异的看着曹然,曹然则是解释道:“我们家祖祖辈辈都是农民,穷怕了,一分钱都不敢乱花。”
胭脂愣住了,随即便明白过来,她嫁对人了。
自己穿的破破烂烂,也要将最好的给她,这样的男人真是太少了。
胭脂幸福的挽着曹然的手,一起出去炸街,此时的她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她嫁了一个好男人。
两人一起出去,自然引起吃瓜群众的议论。
郎才女貌,佳偶天成,珠联璧合,梁山伯与祝英台之类的赞美之词毫不吝啬的表达出来。
当然了,也有人有不一样的见解,说他是门房秦少爷,小姐的贴身保镖之类的。
这些人,纯粹的都是嫉妒,见不得别人的好。
等等,男人们的目光看向胭脂也就算了,毕竟胭脂长的漂亮,可为什么连女人们的眼光都看向胭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