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李承羽却不想走这样的老路。
已经有不小名气的明星们,签订合约的条件可不低。
娱乐公司不仅需要支付一大笔的费用,同时,还需要为他们提供各种资源。
比如,单曲发行、演艺场次、版权保护等等,甚至还包括捯饬好他们的生活起居。
这哪是给自己找了个员工,完全是找了个大爷回来。
而且就算如此,这些明星可能稍有不满意,还会直接选择出走或者不续约。
更有甚至,状告公司,双方法庭上见。
华国内部不少的明星们,已经全部都被惯坏了,李承羽可没有什么兴趣和他们打什么交道。
在他即将创立的星羽娱乐公司中,所有的艺人都将会选用有才华的新人。
而将这些新人招入公司后,也全部由李承羽亲自来为她们进行创作。
用源源不断的经典歌曲,塑造出全新的明星,然后称霸娱乐圈。
这对于李承羽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
因为在他的脑海之中,有着数万、甚至是数十万首的经典歌曲,以及经典影视作品。
随便拿出来一些,就能够将自己娱乐公司的艺人,培养成称霸娱乐圈的歌王歌后了。
最重要的是,这些歌曲和影视作品,版权还都是属于星羽娱乐公司自己的。
一旦公司中的艺人变心,想要跳槽,他们啥也带不走。
另外,由于对方都是新人,所以李承羽的星羽娱乐公司,在最初和她们签订合约的时候,可不会像华国某些明星的合约那么宽松。
他打算参考棒子国的艺人制度合约,来和她们进行协议的签订。
所有艺人只会是星羽娱乐的职员,而不是公司的主人。
星羽娱乐公司为艺人们,提供各种演绎方面的资源,并给予她们相对于其他职业,要高得多的酬劳。
而艺人们则需要努力工作,为星羽娱乐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