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大多数人的状态,称为常态的话。
我,是个变态。
为了生存,人会杀人。
可我只是迷上了它而已。
杀人,杀掉其他的不行,只有人。
我又是个幸运的变态,拥有兴趣和工作完美统一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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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错了,求求你饶了我吧,我只是过来凑数的,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项霄赶到时,正好看到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倒在地上,龟缩在树下求饶。
而她面前,一个中年男人拿着手机,在细数着女人的罪过。
“刘曼,已经确定曾明确声明自己为全性成员,并且有过多次和其他全性组织人员共同进行破坏活动的记录。”
确认的女人身份,男人脸上浮现出安心的笑容。
“可以杀。”
女人的惨叫声,响彻在夜色下的树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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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从来不缺少那种,被普罗大众视为该死的家伙。
当然,杀人是不被常态的人们所接受的。
所以,一些工作也只能由我们这些变态来接手了。
比如说: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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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掉了女人,男人眼球转向另一个方向。
视线汇集之处,是一棵并不起眼的树。
“还藏着一个。”
男人轻声说着,却突然毫无征兆的一掌拍出。
爆裂声响起,大树上半段化作齑粉。
然而,一道影子却从男人的身后浮现,噬魂枪自影子中浮现,化作寒芒射出。
男人却仅是抬手一掌,就将噬魂枪攻势打断,枪身都向上飞起。
毫秒之间,男人一手抓住噬魂枪枪杆,猛的一提,试图将藏在影子里的家伙拉出来。
可他却扯了个寂寞。
噬魂枪被轻易的拉出,仿佛从没有任何人持握。
就在男人的注意力还停留在影子上时,藏匿于噬魂枪中的心魔发起偷袭。
可男人只是伸手一抓,泛着金光的手掌就捏住了心魔脖颈。
心魔没有形体,更不需要呼吸。
但被男人捏住,却出现仿佛窒息般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