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个没问题,于子初也觉得有道理。
王守仁其实颇有些兴奋,还小的时候他就对兵事感兴趣,这么多年了,终于可以在这里练练手。当年他曾经和他老爹说过:给我五万兵马,我能荡平草原!
迎接他的就是王华的一顿训斥,不考科举,成天做这些美梦。
现在么,虽然还不是几万的军队,但三千……也可以过把瘾了。
在王守仁看来,剿匪必须要小股精兵。
因为山路不便,就那么一条窄窄的路,最多走两个人,三万、五万有啥区别?反倒是自然条件艰苦,所以需要精壮的、意志力强大的兵卒,这些人才能够翻山越岭顽强作战。
再有,这个山头和那个山头之间相互有联系。用兵之时,切断敌人之间的相互联系是基本常识。山匪的战斗力弱,但是一旦他们相互配合,且又熟悉地形,这就比较麻烦,最好是可以各个击破。
所以三千官兵还要再分,面对鞑靼分兵是危险的,但在这里,五百精锐就能够将一处山匪打得落荒而逃。
可这样一来,又需要非常高效的指挥。所以其实人少是一种优势。人多成了劣势。
兵无常势、水无常势。用兵没有什么所谓的大忌,如果有那就是脑子僵化、照本宣科。
“那么其二是什么?”于子初听了王守仁说其一,就知道有其二。
“其二。就是这山中的许多百姓并不是真的要造反,并非明军与鞑靼之间那种你死我活的关系。简而言之,官府若是不给百姓活路,那么遍地都是反民、满山都是土匪,就是大罗金仙来了也剿不完。”
“那王参政的意思是……”
“剿抚并用。”王守仁显得胸有成竹,“这就涉及我们抓奸细了,正好可配合起来并用。”
“怎样用?!”
王守仁离得近些轻轻言语了几句,
于子初听完便大为震惊,“此计甚好,此计甚好!”
接着他一改神态,颇为正经的对着王守仁行礼,“王参政,我于子初没服过几个人,从今往后我是服你了。”
“等打完了这场仗再说此话不迟。”
“好!”
话说两人回到营房之后,大张旗鼓、分外张扬。就跟敲锣打鼓差不多了。
于子初一声令下,福建都指挥使司里的都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已经下辖卫所的卫指挥使,大约二十人全都集中了起来。
此时是战时状态的节奏,营房里住满了士兵。
每名士兵的长官全都进了都指挥使的帐下,这个节奏很容易猜。
要打仗了?!
于子初从京师带来了五个人,都是他用起来得力的,一个被他安排在都指挥同知的位置上,另外四个则成了掌管5600人的卫所指挥使。
当然,实际上也没有5600人就是了。
时间不等人,于子初也不啰嗦,等人到齐他就宣布了三件事情。
第一、官军已经决定要进军高盖山剿匪!
第二、从整个福建都司中挑选精兵三千人重新整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