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回到遵仙镇

潜娃 慷然笑 1204 字 7天前

还被安排和光兴同桌,还与昌平在一个班。

小伙伴再次见面,好像有说不完的话。而且自从潜娃穿上周勤表哥给的喇叭裤上学后,简直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

牛逼得很!

每天只要在学校转一圈,就会收获很高的回头率,潜娃是整个学校,甚至是整个镇子上第一个穿喇叭裤的遵仙人。

光兴、昌平、国军,还有纪富,原来和潜娃要好的朋友,最开心的就是听他讲城市里的新鲜事。

感觉潜娃去了大城市后,眼光都洋气起来了。其实他也只是经过了锦城和山城,连大城市的边也没沾上。

只能说枳陵肯定比剑南县城和遵仙镇要发达些。

去枳陵之前,潜娃从没穿过皮鞋,冬天穿里面保暖的衣服,都是外婆用白布染的,还打着补丁,更不用说棉毛衫裤了。

现在的潜娃,有了皮鞋,有了打底穿的棉毛衫裤。

他还吃过火锅呢?整个剑南县城都没有火锅店,遵仙镇的人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火锅这个词……

只是奶奶居住的环境太差了。

从枳陵回到遵仙的潜娃,没有丝毫的优越感,除了偶尔的虚荣心得到小小满足,他放学后也会帮着家里干农活。

勤劳朴实的他,没有忘记自己是农民的后代。

看着绿油油的庄稼,和面朝黄土背朝天每天劳作的街坊乡邻,潜娃觉得这才是真实的生活。

院子里欢快的妹妹和其他家小孩追逐打闹,他觉得遵仙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偶尔也会想起在枳陵的日子,想起奶奶的慈祥、大伯的严厉;杰哥让买的发糕、在九中被人欺负,勤哥帮忙教训人的种种……

但他知道那只是他生命中曾经经历过的一部分,他在那里找到过另一个自己。

又一个午后,当秋天的麦穗摇曳在金色的阳光下时,潜娃坐在场口的石阶上,手中拿着一个外婆刚给的咸鸭蛋。

他看着马路上挑担奔走的农民和骑自行车风尘仆仆归家的人,心中充满了感慨和期待。

又到周末,父亲要回家了。

这就是潜娃的生活,简单而真实。他在这个大大的世界里找到了小小的自己,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