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郑和他也怕死,但是,他也有担当,所以老龟也欣赏他。
到了傍晚,我偷偷摸摸地去了森林了,在这总是能听见狼嚎,我逆着风,隐藏着着自己的气息。
如果是狼群的话,倒是省了些力气了,但是如果规模较大,是要费些力气的。
狼性凶狠,如果规模较大,而你主动招惹了狼群,而狼是一种非常记仇的生物,放走几个,便会一直缠着你,直到把你杀死。
我加快心脏跳动,左眼变成蕴紫色,倒是很方便,哪怕是夜晚,也是看的很清楚。
我听到一声枪响和狼群的哀嚎,我心头一动,顺着声音便追了过去,声音很明显,应该距离不是很远,我还能看到火光。
我躲在乱石之中,静静地观察着现场,两个人背靠背,一个人手中拿着步枪,另一个人,拿着火把,试图恐吓这群野狼。
我不动声色,缓缓靠近,这不能着急,要有耐心,狼群数量很多,大约有四十多个,地面上有几具中枪的狼尸。
但是面目全非,很简单,狼并没有人的价值观,特别是狼群,就算死了,哪怕是自己的同伴,也不会浪费,该吃就吃,就是这股子凶狠劲,在野外,就是狮群也不会主动招惹狼群。
如果连这种觉悟都没有,狼本来就没有狮子老虎这种大型猛兽身体素质好,那狼早就灭绝了。
不过,情势很不容乐观,这两个人,身上穿着拾荒者的服饰,应该是之前遇到了进化者族群,导致随队机器人死亡,而不断流浪,但是很倒霉,遇到了狼群。 军火从中东鬣狗开始
不可否认,虽然热武器对生物的杀伤力很可观,一枪只要命中躯干,那么狼就站不起来,但是有什么用呢?
庞大的数量就在这,可不会因为几只无关紧要的狼死了,狼王就会害怕,而撤退。
狼群前面,十几只公狼跃跃欲试,在夜晚中,那一双双狼牙闪烁着绿光,看的很是骇人。
我忍不住笑了:“倒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真是运气爆表,我眼光放在狼群前的几头公狼身上,大多都有伤疤,导致一身皮毛留下了难看的缺口。
至于狼王呢,那个在狼群中间,毛发有些发白的狼,应该就是狼王了。
但是那又如何?对于狼群来说,这就是最好的勋章,证明自己的勇气。
而这十几头狼中的九头,个个身强体壮,眼神凶狠,富有野心,獠牙淌下唾液,无一不是个顶个的好手,都是狼王的绝佳候选狼。
狼群中的狼王争夺是非常简单的,在前任狼王衰老后,狼群中的年轻公狼们,也开始展露出自己的野心,这时候,这些公狼就会挑战狼王,胜者为王,败者,要么被吃,要么被咬断一条腿,驱逐出去,狼王的尊严和地位不可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