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胖子无法感知我的怨言,他此刻正专心致志地啃着羊腿,吃得不亦乐乎。
他的嘴巴宽阔如牛,吃起羊腿就像在撸串。
一根羊腿从他左边嘴角进去,从右边嘴角出来时仅剩下了骨头。
只是把嘴里的肉轻咀嚼几下,就瞪大眼睛,伸长脖子,吞枣一样,将嘴里的羊肉整个吞了下去...
大胖子吃的满嘴流油,我看的惊悚不已。
看到他吃饭,我才真正明白了囫囵吞枣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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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下来,我羊头都没啃完,烤全羊已经成了骨架。
“嗝~”
大胖子还打着嗝,说是没吃饱....
到这时,我很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
管住不管吃,是我有生以来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
一顿一只烤全羊!
要是大胖子顿顿这种好胃口,他两个月内恢复‘身材’绝对不在话下,可也能随随便便吃垮一个普通家庭......
饭后,大胖子一抹嘴,从我手里借走了车钥匙。
“天色也不早了,胖爷这就去处理掉那三个人。”
大胖子雷厉风行,接着让小武把那三个孙家人塞进车里,然后让小武开上车,带着他扬长离开。
目送车子走远,我转身回到屋里,拿着小碗跟抽血的针管递给了冯小伊。
“今晚要去孙家工作,不过工作地点不在孙家大厦...”
我边说边撸起袖子,取下手镯放进碗中,拍了拍手腕上的血管:“要工作七天,不知道期间能不能回来,第三次血祭提前一天进行应该没问题吧?”
冯小伊凝视着手中小碗里的手镯,显得有些出神。
“傻瓜,不用再进行血祭了。”
我深知,血祭手镯等同于对冯小伊进行血祭,即便不再进行第三次血祭,我也安然无恙,绝无任何风险。
然而我已两次对这手镯进行血祭,每次之后,冯小伊都有显着变化,这足以证明,我的血液对她极为有益。
既然对她有益,血祭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