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赵举人登门

县丞,正八品官职。

不同于清朝,明朝县丞,权力极大,相当于常务副县长。

作为县里的二把手,县丞协助知县处理全县政务,包括文书档案、仓库、粮马、征税等事务。

不仅管事,还管人,可参与司法案件的审理和治安维护,如配合巡检司抓捕、盘查和巡视等工作。

根据具体需要,县丞还会分管县里的桥梁、道路、急递铺舍、考算钱粮、提调造作等具体事务。

若知县外出,或需要前往京城、省府述职时,县丞可以代理知县的职责,处理整个县的大小事务。

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与知县相互制衡,拍桌子讲道理。

如果知县不采纳县丞的意见,县丞完全可以越级上告。

明朝的县丞与知县之间并非简单的上下级关系,而是一种相互尊重、相互制衡的关系。

因此,县丞一职,成了香饽饽。

许多举人无望登科,在选官之时首选县丞一职。

比如,清平县的赵举人。

他对清平县县丞一职期盼已久。

明朝初年,全国各县依据田赋纳粮分为三等。

年纳粮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

年纳粮三万石到六万石,为中县,知县正七品。

年纳粮六万石到十万石,为上县,知县从六品。

另外,京县知县为正六品,如应天府上元县知县,皇城所在,京官大一级。

清平县是中县,知县老周是正七品,亦是举人出身。

明朝立国之初,读书人稀少,举人身份极高,不愁选官。

赵举人本可以去陕西云南、贵州等边远地下县当一知县。

或是在湖广,河南等中部省份中县当一县丞。

但在直隶,浙江,山东,山西,江西等相对富饶之省的上县,举人当官得排队。

只有当地县丞死了,举人才有机会顶上,还得有人脉推荐。

数年前,赵举人中举,本可以外放为官,去云南一个县上任为知县。

得知清平县李县丞病重,他推掉了上面选官,等待机会,想要留在清平县,发展家族势力。

毕竟那会儿云南刚被明军平定不久,仍有前元残余势力活动,以及不听话的大小土司,在那当官有一定的风险。

远不如家乡来的安逸。

而县丞与知县几乎平起平坐,是最好的选择,未来可期。

赵举人等待数年,终于熬死了李县丞。

正当他准备走向仕途之时,忽然又冒出来一个新晋举人徐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