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06年11月20日早晨,南京老妪徐XX,在南京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车时,被撞倒摔成骨折。老太指认:撞人者就是刚下车的小伙彭X,而彭X表示无辜,有目击证人为其作证。
在2007年1月4日,66岁的徐XX,向南京市鼓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彭X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索赔13.6万余元。
2007年9月4日16时30分,南京市鼓X区法院,认为本次事故的双方,徐XX和彭X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彭X,对受害人徐XX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主审法官判决彭X,给付徐XX损失的 40% ,共人民币.6元。其理由就是,既然不是你撞的,那你为什么要扶。判决结束后,彭X表示不服判决。
当时这起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一审判决后引起极大争议,有人对主审法官王X的判决,表现出了极度不满。
2008年3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在华夏“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该案双方已庭外和解。彭X与徐XX达成庭前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彭X一次性补偿徐XX1万元。而那名法官王X,也被下放到X街道办事处,当了一名普通工人。”
韩国峰说:不是你撞的为啥要扶
?“不是你撞的为啥要扶”这句话的背后,反映了一种对社会道德和人际关系的深刻反思。??”
“首先,这句话的提出背景在于,当有人摔倒时,旁观者可能会因为,害怕被误认为肇事者,而选择不伸出援手。这种心理现象,被称为“旁观者效应”,即当有他人在场时,个体更可能不采取行动,因为他们认为其他人会负责。这种心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有些人会选择不帮助他人,即使他们并没有直接的责任,或义务去这样做。”
“其次,这句话也揭示了社会信任的缺失。在许多情况下,摔倒的人,或其家属可能会误解或误判,那些上前帮助的人的动机,从而引发误解和纠纷。这种误解,可能导致好心人被误认为肇事者,进而受到冤枉和讹诈。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个人行为的选择,也对社会风气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武敌点点头说:“可不是咋的,据我所知,现在已经有许多的人,即使看到了老头和老太太被撞,或者是跌倒了,也不敢去扶。”
要知道后事如何,且听下集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