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田浩信心满满地说:“柯先生,就算法律规定你要受到极刑,只要你按我的计划走,就能转成无期徒刑,接下来一步步减刑、申请保外就医之类的,这样你就能‘死而复生’了!”
柯乘风嘴角微微颤抖:“你最好搞清楚,我犯的是故意杀人罪,你说的这办法真能行吗?”
王田浩笑着回应:“咱们先不争论你是不是故意杀人的问题,重点是怎么把你那极刑变成无期徒刑!”
柯乘风紧锁眉头,一语不发地盯着王田浩,仿佛在等待对方拿出绝妙方案。
王田浩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接着说:“柯先生,故意杀人是非常重大的罪行,理论上最高惩罚就是极刑。”
“但这并不意味非极刑不可。”
“按照诉讼程序法第五章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法院收到执行极刑的命令,通常七天内就要执行,但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就要暂停执行,并立即上报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来做决定。”
“我现在告诉你哪三种情况。”
“第一,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误。”
“第二,执行前,嫌疑人揭露重大犯罪事实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导致改判。”
“第三,如果罪犯是孕妇,那么在前两种情况解决后,要再报最高法院批准才能执行极刑;如果是因第三种情况暂停的,应报最高法院依法改判。”
柯乘风不笨,王田浩提到的三种情况里,第一和第三显然与他无关。
他的判决无误,而且他不是孕妇。
这样一来,王田浩的目的就很明确了。
他说的是第二种情况——在执行前,嫌疑人揭露重大犯罪事实或有其他重大立功。
怎么才算重大立功呢?
这就要参考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自首与立功的认定及适用》第七条:“犯罪者若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要案件的线索、通过举报阻止他人重大犯罪、帮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这些情况一经查实,即可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王田浩的意图很明确。
他想让柯乘风揭露大案、检举重犯来立功。
如果柯乘风真能做到重大立功,王田浩就有办法帮他保住性命。
当然,这还要看柯乘风能揭露多大程度的犯罪事实。
曝光个小偷小摸、诈骗或是金融案件作用有限。
毕竟,柯乘风可是背负人命的。
像他这种级别的,肯定知晓不少不为公众所知的肮脏秘密。
王田浩心里有谱。
从柯乘风刚才的话中,他就明白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了。
得知三弟没死,他不是后悔杀了人,而是懊恼没有做得更干净利落。
柯乘风这种视人命如草芥、毫无悔意的恶徒,王田浩见多了。
王田浩心知肚明,对方是个怎样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