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男人明显不讲理的话,我也来了脾气:“你们说要搜身,搜也搜了,这大热天的,你看我身上哪里有地方,能放下这么多钱的,就算能放下,你们这一看不就看出来了吗?”
我一边说,一边掏出荷包口袋给他们看。
搜我身的男人,见我情绪激动,好像有了一点松动:“你既然没拿钱,但我的工资确实丢了,不拿钱回家,我没法给家里交代,厂里面也不会管我的死活,所以你还是要跟我回我们厂里,去给我证明一下。”
我:“证明,证明个屁呀,发你工资的时候,你不说钱不对,发了工资你再找厂里,我看你是有病吧,找厂里还不如报警呢,看见了吗?警察局刚好在斜对面。”
我之所以这么说,一是想试探他们到底会做到哪一步,二则是告诉他们,警察局就在对面,以此来震慑他们。
而且我相信,我们那里应该还有监控,因此才想这样吓跑他们。
不想听了我说的话,那个有一点凶的男人,还是不打算放我走,就在他要上前来抓我的时候。
那个搜我身的男人,拉住了他:“她不愿意去就不愿意去吧,你愿意替我作证也可以呀。”
说完,那个凶一点的男人就骑上了车,搜我身的那个男人则对我说:“你不要跑喔,有问题我们还会回来找你的。”
看见他们走了,我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怎么都想不通,明明看见那个男的把那个信封给扔进了草丛里,刚刚怎么就硬是找不见呢。
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真的还会回来找我麻烦,但我希望他们不会再回来找我了。
在警察局的马路对面,坐了一两个小时,把前前后后的事情想了一遍,我突然开始庆幸起来,还好他们不是穷凶极恶。
还好这个世上,还有警察这个职业,只是他们今天放过了我,究竟是因为被警察吓住了,还是因为他们本就是玩心大起,第一次做坏事呢?
真希望菩萨保佑,他们能弃暗投明,以后再不要做坏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