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是为了宝贝过来的,只要卖家肯出手,态度怎么样,他无所谓。
吴总当先进了屋,客厅中间的长木桌上摆了七八件大小不一被软棉布盖着的东西。
这一行有个规矩,东西要放在桌上,才能让人上手鉴赏,避免碰瓷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毕竟这些玩意儿,都挺贵的。
陈建军也陪着进去了,不远不近地跟着吴总,距离一步半左右,作为中间人,他得为两方担保,还是得不错眼盯着。
吴总早年在家中老人的坚持下去伦敦留过洋,不过他骨子里对古代的瓷器很有兴趣,每一回花钱进了大英博物馆,他的眼睛都是红的。
可惜他无能,清楚那段屈辱的历史,却半点儿办法也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些华国的瑰宝留在异国他乡。
陈建军见吴总从兜里拿了手套和放大镜,暗自点头,唔,专业。
胡大力靠在门框上,闲闲地打量了一眼,不怎么在乎的样子,今天拿出来的这些,是他筛选了十几轮,才挑出来的卖相不怎么样的宝贝,保险箱里头的那些,才是他的心头好。
吴总揭开第一张棉布,底下的青瓷大马令他眼睛一亮,赶紧凑近了,拿放大镜仔细验看,越看脸上的表情越激动,金框小眼镜儿终于滑下来——
胡大力冲他脸上一瞧,好家伙,难怪要戴那么小的眼镜儿呢,敢情吴总本人的眼睛也很小。
唔,还是戴上吧,戴上了显得壕气。
陈建军刚要以为吴总要把青瓷大马抱起来,就发现他已经转到了下一样宝贝面前。
于是,他仍保持距离,抱胸等着。
第二件被揭开“神秘面纱”的是一个薄胎粉瓷碗,乍一眼瞧上去,跟家里灶房质量稍微好一点儿的饭碗没多大差别,不过,吴总居然比看到青瓷大马还要激动,已经用戴着手套的双手捧起来了……
胡大力点头,唔,看样子还真的识货啊,这个粉瓷碗,当初被大仙用牙齿从墓里叼出来的,像纸一样薄的碗,这工艺可了不得。
他至今还记得大仙把碗交给他时依依不舍的眼神,就像是难舍难分的情侣似的。
唉哟,说到情侣,胡大力又想起那忙着谈恋爱把他忘到脚后跟的臭小子,这都过去这么久了,小狐狸难道还没发现有情况吗?
按说,普通狐狸的孕期也就一个半月,一胎生一窝,这狐狸成精以后得怀多长时间,他也没人可问。
要是有机会再见见小狐狸,兴许大仙能看出来。
【大力哥,大力哥!】
胡大力想得太入迷,被陈建军推搡了好几把才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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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怎么了Σ(⊙▽⊙"a?】
【大力哥,吴总已经看好了,你们坐下来谈谈价。】
陈建军凑近他,右手三个指头搓了搓,大拇指往上扬,暗示他往高了要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