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抱歉,这一战我没能抓住李自成。”
邢氏抬起头看着高杰,见对方脸上充满愧疚之意,轻声安慰:
“没抓住就没抓住吧,将来总有机会抓他。”
高杰恨声道:“本来我还指望抓住李自成,立下一个大功就能调到京城任职,这样夫人也不用跟着我在西北吃沙子,现在看来……”
邢氏把手上的毛巾放到铜盆里洗了洗,用玉手一拧,铜盆里的水顿时变成了血红色,她将毛巾拧干,给高杰擦拭脸颊,随着毛巾不断在高杰脸上擦拭,一张俊秀的脸蛋逐渐浮现出来。
高杰的长相很文雅,并不像那种打仗的粗人,他的皮肤很白,气质也很洒脱,一眼瞧过去就像富家的公子哥那样。
邢氏当初冒着风险跟高杰通奸,也是看上了对方这副好皮囊。
相较之下,李自成长得就有点不似“人类”,那家伙因为常年的风吹日晒,皮肤黝黑,个头也不高,脾气还很暴躁,张口闭口直娘贼。
那个粗鲁的庄稼汉子哪有高杰这种小哥哥香?
邢氏也是西北的大家闺秀,要不是因为家乡被农民军洗劫,她父母惨死无路可走,邢氏才不会跟了李自成那个丑货。
李自成也不是个东西,以前动辄对她打骂,从不将她当成人看,有时候兴致上来,还会咬她,这弄的邢氏经常身上是伤。
一次邢氏挨了打,偷偷躲在帐篷里擦药 高杰进来汇报工作,刚好看见她。
邢氏不想让高杰看到她挨了打,故意把身子转了过去,高杰却主动迎上来,殷勤的接过他手上上了药膏帮她擦拭伤口。
两人也是那时候互相爱上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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