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够冤枉任何好人,同时不放过任何坏人,这就是当代法治的理想状态。
虽然这一份偿命申请已经很大概率上是真的,但是万一是假的,那么被顶替的案件成为了宪兵队功绩的案件就会放跑另外的犯罪嫌疑人。
这对于法律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而且这个案件如果能够确认的话,那么就证明曾经的判断是错误的,从紫云市那边拿到的档案来看,已经是亡者归来了。
这样重大的司法判断的问题一定会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的,毕竟让真凶跑路然后让第一个举报现场的人来顶罪......
往轻了说是判案不利草菅人命,往重了说,这紫云市的司法部门多少有些问题,从抓捕到死刑只用了一个多月,这速度在当代可是相当的不可思议。
“人们的欲望可是比起司法的条文来说更加难以明白。”
傅兴把送过来的卷宗仔仔细细翻了很多遍,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当时判断的时候证据明显是不充分的,甚至可以说是基本没有证据。
十多年的冤假错案,算起来还真是一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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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这不是我,我只有一起案件没有说明的,就是那一份我提交的申请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