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尘拿着刀,落在他身上的雪被融化与血一同钻入盔甲,流往他身体所有部位,他看向前方。
鼻子很挺,黑眼圈很重,眼窝深凹,眉眼似鹰,面貌称不上英俊,却给人一种凌厉干练的感觉。
虽然没有头戴毡笠,也没一身蓝衫,但后面有着红色披风。
他应该就是李自成了。
只是。
鹰一样的眸子,没有首先在鹤立鸡群的纪尘身上闪过。
而是看向了浸泡在血水之中的顺军。
刹那之间,那双眼睛就通红了,两行泪水从脸上滚落。
“呵,哈哈哈哈........”
他发出了陕西口音的冷笑,语气里充满了不甘和怨恨,抬头,冷冷的看着纪尘。
走到这一步了。
难道李自成还觉得人命很值钱吗。
纪尘心中感叹。
李自成不愧是起义军中最做人的存在了。
大部分起义军,每到一处地方就会烧杀抢掠,裹挟那里的百姓一起造反。
也会奸淫妇女,屠杀老幼,有时杀起人来,比盗匪官兵都狠。
鲁迅说过:为什么贫苦之人起事后总是有屠杀倾向。因为他们从小就生活在被剥削被随意屠杀的环境中,他们从来不知道,原来人命是值钱的。
这个人命很值钱的观念,是剥削阶级,也就是贵族对他们说的,但是人命不值钱这个观念,是剥削者们用严刑峻法残忍杀戮民众时教给老百姓的,事教人,一教就会。
因为他们的父母,他们的孩子,他们的兄弟姐妹,死的更早。
所以老百姓的农民军在大杀特杀的时候,看着痛哭流涕的对方,会很奇怪地说:这有什么可哭的。
“你们,真该死啊!”
李自成对乞活军咆哮。
双眼通红,握紧的双拳,渗透出血水。
他无法接受。
在这即将达成承诺的一刻。
这些人,被乞活军杀了!杀了很多很多!!
他要癫狂了。
透过李自成的眼睛。
纪尘看见了一些画面,瞧见了一张张被他带乞活军斩杀在此的面孔——
将士们吃着香喷喷的肉,脸上满是笑容。
“大哥,这大口吃肉,可真爽。”
“大哥,我想家了。”
还鲜活的面孔围在李自成前。
“活下去,灭了这腐朽的明廷,我带你们回陕西,重建家园。”
李自成坚定的开口。
“大哥,其实我们不怕死,我们只想看到家人拿着大米,牵着牛,耕着田的开心样子。”
他们面孔通红。
本都是纯良的百姓。
被这世道逼上了绝路,迫不得已出来,要闯翻天。
不知多少日夜,一起搀扶着互舔伤口,每晚讲着彼此的故事,开着诉苦大会,苦熬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