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预付了两天的房租,又吃了饭,然后静静等着丹格尔上门。虽然有了主意,但我总觉得有什么事不对劲,偏偏又说不准是什么事。
“那个就是瓦德,光头的是尼尔斯,女孩儿叫阿里,他们一起打猎。”
“谢了。”我端着酒杯走了过去,做戏做全套,另外也提点他们几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和他们敷衍几句,问了问时下毛皮的价格,三人对自己的本领十分自负,不听人劝,我也就以要请示叔叔为由告辞了。
时间不早了,鲁尼尔等人都已离开,旅店里却反而热闹起来。铁匠、店主、伐木场工人,很多镇民都愿意在结束一天的忙碌之后,来店里喝上一杯。
“那位就是丹格尔大人吧?”
“是他。”
纳里这小财迷殷勤地迎了上去,丹格尔这种身份的人肯定会给小费的。
佛克瑞斯的前任领主穿着一身简单的细麻布衣服,中等身材,一部美髯虽已斑白,但仍然精心打理过,尽显诺德男儿之英气。他笑盈盈地看着纳里呈上酒菜,掏出一枚塞普汀……我顿时觉得十分肉痛,自己给的确实有点多了。
我并不急着搭话,老头才刚坐下,等他多喝两杯再说。我又和老板娘闲聊起来,这一次知道了正在喝的蜂蜜酒价格,于是决定尝尝麦芽酒。
丹格尔点的第二瓶酒也喝下去一大半了,我坐到了他的对面,“向您致意,丹格尔大人。”
丹格尔将我上下打量一番,从怀里摸出来一枚塞普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