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杰罗姆、方自归和严队,就开始了创作笔录的漫长征程。
按照杰罗姆的思路,这份笔录的中心思想是:一切错误都是前任总经理犯下的,杰罗姆力挽狂澜,已经纠正了前任的错误,希望工商局高瞻远瞩,既往不咎,宽大为怀。而这时的工业区工商局,确实怀柔,对多卡门业的人性化管理到了这样的程度:做完笔录后,杰罗姆可以复印一份带回去,得到总部同意……其实也就是律师们的同意……杰罗姆再签字。
于是,第一版笔录被翻译为英文发给VP和律师们。于是,开电话会议讨论。于是,律师提出修改意见……没有意见的律师当然不是好律师……于是,杰罗姆和方自归再与严队开会,把第二版笔录拿出来,逐字逐句读一遍,请严队批准。
然而,严队对改版笔录是无法照单全收的,严队说:“虽然对你们宽大为怀,可是我也不能渎职啊!”
然后,在第二版笔录基础上,工商局再进行改版,就有了第三版笔录。
接下来,杰罗姆再把第三版笔录翻译成英文与VP和律师们开会。
事情进展到这个阶段,方自归已经敢在这个有VP参加的会议上开小差了……然后有了第四版笔录。
杰罗姆和方自归拿着第四版笔录接着跟严队聊……就这样来来回回,一直改到第七版,比曹雪芹改《红楼梦》的次数都多,这份笔录才终于杀青了。
定稿和搞定的终极版笔录上,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贿赂”这个贬义词,只有比较含混的“不正当竞争”一词。工商局已经怀柔得这么厉害,杰罗姆和方自归就爽快地在终极笔录上签了字,盖上红色的公司公章。
接下来的程序,就是算罚金。对这个问题,严队与杰罗姆沟通起来毫无困难,因为此时的杰罗姆已是经验人士,知道罚款=行政处罚+过去三年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各项目合同金额x利润率。
“但是,”严队说,“像大连局那样,把资料和数据从销售档案里找出来太没效率了。你们公司的文件占了我整整一个会议室,要翻到什么时候?”
“您看怎么办比较好?我司一定配合。”杰罗姆说。
“杰罗姆先生,能不能这样?你按照我给你的格式做个表格,格式很简单,一行一个合同,每一行包括合同号、客户名称、所属地区、合同金额、DSC金额、利润……差不多就这些,你把过去三年有DSC的合同列到表格里。我们也不要去翻档案了,你们能做吗?”
不用杰罗姆,方自归就可以直接回答这个问题,答案是——这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