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疾趋

覆汉 榴弹怕水 1453 字 2个月前

小坡上,公孙珣立马于一个‘汉’字大旗下,他那绣着‘公孙’二字的挂式将旗也在一旁一名护兵的手中随风摇摆,周围则簇拥着数名文士军官。

小坡下,数百步外,四五百鲜卑人的游骑正在死死与差不多相等数量的乌桓游骑缠斗,双方你来我往,不时有中箭落马之人,然后即便当时不死也会成为对方弓箭集射的对象。

然而忽然间,这四五百鲜卑人中猛地分出了足足一大半兵力,直直的朝着山坡扑了过来……不用想都知道,这一大股鲜卑人中必然是有身份足够的指挥官,这才能让部队作出如此干脆利索的变阵,也才能让那剩余的一小半鲜卑人留在下方拼死阻拦。

然而,下面的乌桓游骑也根本没有上前阻碍的意思,只是聚拢兵力,收弓换矛,准备一鼓作气吃掉这留下来的弃子而已。

不过也不要紧,因为根本不用公孙珣吩咐,山坡两侧的汉军骑兵就已经动了。

汉骑与乌桓突骑有着显著差异……不仅仅是战法配备的武器,更重要的一点是,汉军骑卒身上是着甲的。在这个时代,身着铁甲的士卒,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都可以称之为最高级的兵种。

想想也是,你一箭射过去,扎在人家的铁甲上面,人家一箭射过来,你的胳膊就抬不起来了;你一矛刺过去,只是划破了人家的表皮,人家一矛刺过来,你的伤口就深可见骨;最极端的一种情况,你一刀砍过去,擦出一道子火星,人家一刀砍过来,你脑袋就没了!

公孙大娘天天宅在辽西跟自己儿子吹牛皮,说什么科技碾压,然而什么才是真正的科技碾压?这些汉军身上的铁甲就是这个年代最出色最有效率的科技碾压!

但是,既然披上了铁甲,就别指望在速度上还能比这些穿着皮袍,而且还自幼在马上活动的鲜卑人占有优势了。于是乎,又是一波自杀式的分兵,肉眼可见,这波鲜卑人几乎是分出一多半人来,直接撞向了汉军骑兵……质量比不上,人数也比不上,纯粹就是用自杀而已。

但与此同时,这却为中间的几十骑鲜卑精锐争取了空间与时间,他们根本没去看两侧,而是在一个披着铁甲的光头武士带领下直冲山坡上的旗帜所在。而且,须臾间就已经距离旗帜下的公孙珣等人不过几十步距离了。

一轮箭矢射来,两旁的亲卫赶紧举盾,而盾牌后面的公孙珣虽然神色忧虑,却纹丝不动,这让下面的光头面色大喜。

然而下一刻,山坡后面忽然闪出数百早已经准备完毕的弓弩手,赫然汉军中正式的材官与那两屯陪隶,前者持努,后者持弓,一轮攒射下去,这几十骑就当场连人带马摔倒在地……无一例外。

有人下去割来那个鲜卑头领的首级,公孙珣看都懒得看:“我以前以为鲜卑勇士留光头是为了表示武勇,现在才晓得,是为了防止生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