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四不四傻?就为了这么一点肉!鞑靼的牧民们见了这满草地上挖出来的兔子洞都会哭死的。连草带根都被兔子啃光了,羊群该怎么办?马蹄子跌进这些兔子洞了还有活命的?”
“完了,估计今年鞑靼的日子又要难捱咯!”
哨兵们在同情鞑靼的同时,手上的动作也没有停。
经过几天的练手,他们如今终于掌握了一门掏兔子洞的技能。
不管是狡兔三窟,还是五窟。
一掏一个准。
只不过,草原上的野兔实在太多了。
多到抓不完,根本抓不完!
右卫军找到门道开始进行大量抓捕野兔的第一天,就收获了一万两千多只。
唯一遗憾的就是,为了放跑它们,只能现抓现杀。
之后,就有哨兵建议道:“大的野兔养不活,不若就只抓那些刚出生没几天的回去养!”
“好主意!”
眼见着白日的气温一天比一天高。
他们也怕这些野兔子隔夜的肉质会坏,连忙分出三分之一的兵力先将这些死兔子送回去。
其余人,自然是接着抓、接着捕。
很快的,被大胡子亲兵请到大营的甘明兰,望着一大堆装着死兔子的麻布袋子发呆。
她确定自己遭遇了穿越以来的首个滑铁卢。
“死了?这么多兔子一只活的都没有吗?”
哨兵们一番解释后,甘明兰久久都不能回过神来。
可能,也许,前世的那些长得像野兔子的兔子,都不够野?!
一向淡定自若,极少有多余表情的大美人,神情龟裂的样子令大营里的几个将军都忍俊不禁。
就怕她恼羞成怒,赶紧劝她宽宽心。
这个说:“这草原上的野兔子就和野马一个样,都是成年的野性难驯,那就从小的开始养呗。”
那个道:“反正没有花银钱买!试试也就费点人工和野草,养不活也没关系,多少是一口肉。”
赵总兵最后,还是将全村的希望寄托在了她身上:
“甘队长,接下来还得看你的手艺!昂们西北这边的厨子真的不擅长烹兔子,你有甚么法子把这些兔子肉变成一道美味吗?”
甘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