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美香没否认。

白晚秋捏着U盘,拇指在接口上磨了两下。

“我不在乎。”

张美香抬了下眉。

白晚秋把U盘插进电脑。

“不管里面是什么,我都要看。”

显示屏亮了。

U盘里只有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的名字是四个字——

“给晚秋”。

白晚秋点开。

里面有十二个文件。

六份扫描件,三段录音,两份手写文档,一段视频。

白晚秋把鼠标移到第一份扫描件上。

就在她要双击的时候,实验室的门被人推开了。

不是宋明远。

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站在门口,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深灰色的西装,手里拎着一只公文包。

钱伯庸。

他看了一眼白晚秋手边的电脑屏幕,又看了一眼张美香。

“张女士,你不是说在路上?”

张美香没抬头。

钱伯庸把视线转回白晚秋。

“白小姐,你手上那个U盘里的内容,涉及正在审理的刑事案件。我代表我的当事人,正式要求你在法院取证之前,不要查看或传播其中的内容。”

白晚秋盯着他。

“你当事人是谁?沈嘉礼?”

“是。”

白晚秋的手还放在鼠标上。

“钱律师,这个U盘是我亲妈留给我的。你有什么资格管我看不看?”

钱伯庸打开公文包,抽出一份文件。

“法院的证据保全裁定书,今天下午刚批的。U盘作为涉案物证,在庭审前应当由法院封存。”

他把文件放到桌上。

白晚秋扫了一眼——上面确实有法院的公章。

池砚舟从她身后走过来,拿起那份裁定书看了看。

“这份裁定书上写的物证编号,跟这个U盘对不上。”

钱伯庸脸上的肌肉跳了一下。

池砚舟把裁定书翻过来。

“物证编号是2024-BH-0317,但这个U盘是陆芳华今天下午刚带回国的,法院连这个U盘的存在都不知道,哪来的编号?”

他把裁定书放回桌上。

“钱律师,这份裁定书是你拿旧编号套的吧。”

钱伯庸的表情变了。

白晚秋没有犹豫,双击了第一个文件。

屏幕上弹出一份扫描件——

滨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

日期是二十一年前。

受检人:白若梅。

报告结论写着四个字——“各项正常”。

白晚秋往下拉。

第二份扫描件,同一家医院,同一个受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