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跨越时代的地下遗址

星狱灾厄 墨痕灬 3453 字 1个月前

黎墨等人逃出后,乘魔毯返回洞窟。黎墨与御影去浴室更换湿透的衣物,其余几名女孩在客厅拉上门窗换衣,昏迷的二人则由女孩们帮忙换衣。在浴室中,黎墨和御影边换衣边说:“这螃蟹如此聪明?竟比之前遇到的那只眼珠子还厉害。”

“那地方满是蘑菇,况且蘑菇属真菌生物,别忘了这螃蟹与蘑菇已产生共生关系,又处满是蘑菇的洞穴,各种优势发挥到极致,再说咱们也不差这一次受伤。

”“也是,你可还好?有没有受重伤?”

“没有,不过刚才战斗时,我感觉那些吸食我们身体营养的菌丝似乎被身体反吸收了。”

“似乎是,哎!我记得咱俩当初被贵族炸飞时都没这感觉,你说这种感觉是不是咱们进化了?”

"达尔文的进化论都被推翻多少年了,这根本不可能,生物就算进化也需要一代代因地而变,八成是生命符文吸收掉的吧,我先用镜视看一下。"

“若真是如此,这生命符文会不会是咱们日后的金手指?”

“或许真是呢?”黎墨说完,原地打坐,用魔力将自己的意识投射到魔能海上。黎墨的魔能海已由青色变为绿色,魔能海中的树也长出了几片树叶。

“自从掌握生命符文后,魔能海便长出这棵苍天大树,而此树出现后,我的魔力变得愈发稳定,且吸收元素心后获取的魔力也增多不少。然而,要像以前那样释放所有元素的魔法,已不再那般容易。不知这棵树长出树叶后,我会有何提升。我记得妮里娅说过,生命符文可重塑肉身,增加寿命。”

黎墨的意识在魔能海上漫步,边走边思考着。“生命、自然、符文、吸收,等等?难道说生命女神之所以被树妖一族称为自然女神,并非因其创造自然和生命的能力,而是因她与这颗星球完全共生的能力。而生命符文之所以能重塑肉身、增加寿命,是因为它需要吸收其他活物的身体。生命符文能将进入身体的菌丝吸收转化为魔能海的养料,而在自然中,尸体会被大自然溶解。若这位女神创造的生命之晶很可能会将在自然中被溶解的尸体转化为供给大地的养分,然后再转变为生命之晶。尸体会产生二氧化碳和水,也就是说,地下三百米处的地下水源中很可能会出现生命之晶!”

“不对,如果是水,我们之前途中遇到过那么多地下河和地下湖泊,早该遇到生命之晶了。水中含有矿物质,若这些矿物质要从液态变为固态的矿物,需要高温演化。那应该就是在地下三十千米处的熔岩层中!”

黎墨即刻将意识从魔能海中抽离出来,抬头对御影说道:“我知道生命之晶在何处了!”

“刚才咱俩不是讨论生命符文吗?”“生命符文的原理以后再讲,现在我知道生命之晶在什么地方了,你还记得化学公式吗?”

“记得,怎么了?”

“我先出去问下。”黎墨跟御影说完,走出浴室,到客厅外询问三人是否已将其他人的衣服更换完毕。埃里达妮则是抬起双手,表示已经换好。黎墨让御影出来后,将自己的结论告诉了众人。

“所以你只推测到大致位置,若想知道精确位置,需要很多笔和纸进行计算。”

“可是咱们现在纸也不是很足够,上次几千张纸才能提取一个生命符文,如果这次计算还要很多纸的话,太浪费了。”“队长,难道我们现在只有这一种方案可以选择吗?”“其实还有另一种,还记得将咱们击伤的菌丝吗?”

“这个肯定记得啊,你发现了什么端倪吗?”“我来讲一下。”说完,黎墨将所有的推理讲给众人。

“原来如此,这颗星球的女神真是独特。如果生命之晶按照你的推理来讲,就是将世间所有死去的生灵,通过大自然将尸体分解再转换,为各种元素的积累凝结成,然后通过自然自身炼化凝结为生命之晶,这简直就是变废为宝啊。”

“目前我们有两条路可选,一是吸收生物的生命力,二是吸收生命之晶,但据我推测,生命之晶位于熔岩层。”

“然而下方空气稀薄,很可能没有空气,到了那边,我们要么会憋死,要么会缺氧而死,或者会遇到那种类似螃蟹的怪物而被打死。”

“这两个选择都很艰难,一个耗时,另一个危险重重。”“但是生命符文的强大,各位也都见识过了,它能吸收掉在我们体内的菌丝,如果我们正常去处理这些菌丝,你们觉得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罢了,谁让你是老大呢,去就去闯一闯,不就是地下嘛!巨龙我们都杀过,还会怕这些?”

“也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都过来了,还怕这一次?”

“不就是被限制了高级以上的魔法嘛,我们有什么可怕的?”

“那好,那就明天做好准备再去一次,虽然不能用纸了,你们谁用魔法跟我一起计算?”

“我来吧,二位嫂嫂可没学过这些,让她们搭建架构魔法平台吧。”“不过,莉斯娅和妮里娅她们两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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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点把她们给忘了。”

“让我们的小娜娜把她们叫醒,顺便把刚才的事情讲一下。”希莉娜点了点头,将昏迷的二人叫醒,埃里达妮和爱丝福达妮听从黎墨的指示,用魔法搭建起所需的魔法台,黎墨和御影套上魔法公式开始计算,昏睡的二人被希莉娜叫醒,二人醒来后仍心有余悸,但看到已在洞窟中,便恢复了过来,希莉娜将事情的经过全部讲述给了二人。

“没想到我们会这样逃走。”

“你们两个刚才太冲动了,明知道自身难保还要拖住敌人,这不是给队长增添负担吗?”

“可是如果我们不这么做,恐怕大家都逃不掉。”

“以为这样很帅吗?队长最不喜欢那种连自己活下去都没把握的人,还要去垫后为别人争取逃跑时间。他常说,一根手指容易被折断,但手指捏起来就是拳头,拳头硬才是活下去的硬道理,不懂得利用拳头,受伤的只会是自己。”

“记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无论想出什么办法,都绝对不要用牺牲自己作为办法,这是最愚蠢的办法。”

“可是那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