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麒满嘴胡茬,头发又油又腻,乱糟糟地披散着,身上的黑色外套还算干净,但内里的毛衣跟头发差不多,又腻又脏。
而且陈麒的脸色很白,人也很瘦,就像一具快要风干的尸体。
他并不愿多谈,一口咬死,“就是我干的,没有机会弄死你,就想搞垮宜新饭店。”
还说:“陆景侯,你一枪崩了我吧,送我去见大帅。”
“我苟活十年,一心想给大帅报仇。”
“这般落你手里,我只求一死。”
陆景侯相信陈麒想报仇,但投毒一事,他也觉陈麒隐瞒了很多。
“陈麒,你的变化太大了,当年的军人血性,也变没了吗?”陆景侯问,换上可惜的目光打量陈麒。
他还说:“十年前的那天晚上,本座朝胡光大开枪。”
“你被本座打断了腿,也奋不顾身地扑过来挡子弹。”
“本座那一枪打在了你身上,引来了卫兵,险些任务失败。”
“所以你这种人,宁可头破血流杀到我面前,也不屑干偷鸡摸狗的勾当。”
“除非有人指使你,而指使你的人就是杨巧萍。”
陈麒手里的烟抽完了,便不再看向陆景侯,将目光停在面前的桌板上,说:“陆景侯,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不必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