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是手枪,要是有了它,以后哪还用偷偷摸摸,都可以直接抢黑市组织者了。
在那一瞬间,他甚至都想到了,枪拿到手后,该去哪儿打两枪过过瘾。
可惜,美梦刚涌上心头,便被杨庆有反身一个直踹,踢飞至半空。
小主,
掉到地上时,人已变得跟大虾似的,弓着腰捂着肚子,痛的直哼哼。
“过去。”
杨庆有举着手枪示意前面那位好汉去找同伴汇合。
那哥们都吓傻了,这行干了这么久,头回遇到身手如此好,还特么不讲武德,随身携带牛头马面邀请函的人。
“哦、哦、哦....”
恐慌之余,他嘴里胡乱应着哦,然后连滚带爬的滚到队友身旁。
杨庆有从后背掏出一崭新的麻袋,丢到他俩面前,厉声催促道:
“脱,把身上的衣服全脱了,跟匕首啥的,一起放麻袋里。”
脱衣服?
老子浑身上下就这一身能穿的出门!脱了,回头连门都没法出了。
完好无损的这哥们想开口求情,抬头便瞅见杨庆有那冰冷的目光,心跟着猛地一颤,刚张开的嘴,立马闭上,老老实实的开始脱衣服。
他怕这孙子不废话,再给他来一枪。
杨庆有就那么干看着,也不说话,也不催促,等这哥们脱完后,他晃了晃手枪,示意继续给另一个人脱。
不得不说,邀请函的面子就是大,顶多三四分钟的工夫,哥俩脱得就剩下一小裤头还穿在身上,一个蹲着,一个躺着,一起瑟瑟发抖。
“哼!”
杨庆有冷哼一声,上前提起麻袋就走。
至于杀人灭口。
不,现在的杨庆有早就不那么冲动了。
一是怕麻烦,二是空间没地儿放。
杀了不抛,容易出事,杀了收走再抛,他图什么?
嫌自己麻烦不够多吗?
还不如把俩人扒光了,给他俩长长记性。
杨庆有还能白得两身衣服,回头就说是在委托商店淘换的,洗干净后找三大妈改改,最起码能白落俩大裤衩跟俩背心。
比灭口划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