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淅沥,夜色昏沉。
唐人街在带着寒意的雨丝中冷清地静默着,素日里的热闹繁华也被沙沙的雨声冲得极浅极淡,地上的水洼倒映着点缀在复古建筑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
忽而,一头巨大的白狼踏碎了满地绚烂的灯影,拖着一名身披斗篷的少年,旋风般刮过街道,朝着被黑暗掩埋的街头疾驰而去。
风餐露宿赶了三四天的路,唐晓翼终于到达了阿布勒奇亚山脉附近,巍峨高耸的山峦连绵不绝,覆盖着茂盛的原始雨林。
森林里大部分是落叶阔叶林,间或夹杂着针叶树林,此时正值秋季又刚刚下过雨,满山都被潮湿的大雾包裹,地上也厚厚地铺着一层枯枝败叶。
详细询问了当地居民踩点,唐晓翼便带着洛基上了山。
在环境恶劣的原始森林里,洛基的作用便被充分发挥,一声雄浑的狼嚎吓得方圆百里的野兽鸟禽退避三舍,灵活的身躯和厚实的爪垫在山地上如履平地,效率极快。
唐晓翼只需要坐在狼王背上,给自己身上抹满雄黄,防止头顶时不时蹿出来的蛇,以及沾上那些会吸人血的蚂蝗。
此前他借克里斯的电脑查阅了一下有关于黄金城的资料,发现了许多别的地方查不到的线索。
因为路西法和暗派有过一段时间的交易,明派同对方数次交手,也派遣人秘密卧底过黄金城,带回来了大量的资料。
虽然和传说中的有些出入,但总体大差不差,唐晓翼看着从克里斯电脑里拷贝出来的地图资料,沿着一条涓涓细流一直往北上,直到小溪汇聚而成奔涌不息的河流。
唐晓翼用削尖的树枝做了个简易的鱼叉,挽着裤腿下河捉鱼,被冰凉的河水冻得直打哆嗦。
鱼插到了,脚也抽筋了,唐晓翼坐在石头上扳了半天的脚趾头,又揉了揉几个穴位,终于缓过劲来。
觅食的洛基此时也悠悠然地从树林深处走出,自己填饱了肚子,还带回来一只硕大的野鸡。
“干的漂亮!老伙计!”
唐晓翼亲昵地摸了摸洛基的脖子表示感谢,挥舞着藏银刀麻利地收拾干净鸡和鱼,串在签子上,拿出打火机点燃了篝火,架起来烤得香喷喷。
从前冒险的时候,唐晓翼就热衷于在身上带点调料,能吃能消毒还能防身,见鸡都被烤得冒油了,就撒上一把调料,撕扯着上面的肉大快朵颐。
“你是不是好久都没吃生肉了,瞧这造得埋汰的。”
唐晓翼啃着鱼,瞥见了狼王脖颈下的斑驳血迹,忍不住拿起打湿的手帕擦了擦。
洛基好歹是狼,茹毛饮血的本性还是深刻在骨子里的,时不时就需要生骨肉补身体,唐晓翼冒险缺钱的时候,就会放洛基出去打猎几天,直到温莎的资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