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工作

黎落摇了摇头:“没事,你工作忙,我带着丫丫到城里处理点事情就回来了。”

凌卓群张了张嘴,最终还是将那些话给咽了下去,重重地点了点头。

黎落明日将自己工作的事情给处理了,现在她嫁人了,也不好继续到城里上班了,可是这工作的机会就这样浪费,也着实不太好。

于是黎落决定,明日自己就到纺织厂里,将这个工作岗位给卖掉,还能换一笔钱呢。

毕竟不是谁都能在纺织厂上班的,这些工作都是有正式编制的,用亘古不变的话来讲,那就是编织,是铁饭碗!

每天在工厂里面,风吹不着,雨淋不到的,还有住房补贴和饭补,一个月下来,怎么也有个五十块钱的收入。

要不是黎落总是跟在祁连城身后,为祁连城买吃的,恐怕现在原主的小金库也能存下不少了。

那个时候,有正式编制的工作,是有多少人挤破头都没有办法得到的,而且岗位还能够让自己的孩子或是家属继承,属于是一代人吃饱,几代人不用愁的差事。

所以她是不会让林歌摘取原主的劳动果实的,她知道,若是她不将这个工作机会卖掉的话,原主的父母会将这个工作机会给林歌。

虽然林歌最后去上了大学,但她顶替了岗位之后,也没有将岗位还给原主,反倒还将自己这个工作岗位,送给了自己未来的小姑子,博得了祁家的欢心。

这让原本对林歌身份深有芥蒂的祁家,对这个原本是乡下来的,被替换掉的媳妇一下子改观了。

再加上林歌最后还考上了大学,也算是能够和祁连城并肩而立,所以林歌的后半生,简直像是开挂了一般,过得顺风顺水的。

而原主则是被陷害致死,到最后,盖在原主尸身上的,只有一张破旧的报纸,连认领尸身的人都没有……

黎落可不会将这个机会拱手让人,毕竟这是靠原身自己的努力得来的成果,哪里能被这个小偷就这样堂而皇之的抢走?

下定决心后,黎落心口的一块大石头,也算是落地了。

翌日,黎落一大早就起来了,昨日睡得太早,对于只有八个小时生物钟的黎落来说,彼时的她,一到点就会睁眼起来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