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
面对这种能神不知螝不觉影响大脑继而导致人莫名昏睡的诡异手段,仅能破除视野幻觉的柳叶又怎么可能有效预防?
此刻,盯着手中已全然无用的柳叶,何飞嘴角微微抽搐,额头不觉冒出汗珠,与之相对的赵平亦差不多从青年那紧盯柳叶的反应中心领神会,故而紧随其后面色发白,同理,连何飞赵平这种级别的资深者都茫然无措,只是新人的汤萌又如何镇定的起来?
都说美国警查办案效率一向很高,关于这种说法很多人虽持怀疑态度,但不管怎么说约翰和格丽斯倒着实做到了合理利用时间,就在何飞等人专注于尸体检查时,约翰两人也以分工明确,各自忙碌开来,格丽斯翻找起死者衣物搜寻证件,约翰则盘问起那名和死者挨座的中年秃顶男,不怪约翰优先锁定此人,毕竟秃顶男是凶案发生时距离死者最近一人,同样也是发现死者毙命身亡的第一目击者,所以很自然的,无论他愿意与否,他都要面对约翰,继而频繁接受警方盘问。
“约翰,证件找到了,死者名叫卡莱尔杰克,20岁,居住于科罗多拉州,另外我还从死者包里发现了一张电竞邀请函。”
聆听着格丽斯回报上来的情况,又接过证件和邀请函,低头凝视,待确认了死者身份后,约翰点头回应道:“如所料不错,这人应该是名电竞选手,前往犹他州的目的也不外乎参加比赛。”
凭借多年办案经验,约翰一阵见血指出了死者乘车目的,其实找出死者身份很容易,通过物品猜出死者意图也相对简单,可问题是就目前而言死者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线索,毕竟巴士就这么大,里面就这么些人,合理找出杀人真凶才是目前重中之重。
“咳咳。”
于是,在将证件递还给格丽斯后,轻咳两声,约翰重新回头,朝对面仍惊魂未定的秃顶男询问道:“乔治先生,你之前说死者遇害时你正在睡觉,直到死者倒地才把你惊醒?接着你便看到你相邻座位上的这位先生已然死亡?”
“对对对,警官先生,事情就是这样!”听完约翰那不知何故重复提及的询问,对面,那名自称乔治的秃顶男忙点头符合承认无错,约翰则微微一笑,接着说了句话,一句足以把秃顶男当场吓死的附加补充:“嗯,合理的理由,合理的借口,再结合那极其高超的隐秘手段,不得不说你的作案手法非常完美。”
站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角度来看,警查办案讲究的是证据,注重的是线索,如果在没有证据不存线索的情况下案件便注定停滞不前,当然以上这些仅仅只适用于那些入职不久的新人警员,至少在约翰这种经验丰富的警查面前情况并非如此,正如上面所描述的那样,巴士就这么大,乘客就这么多,在加之案发时汽车仍在行驶,种种条件结合在一起,那么首先便排除了凶手来自外界的可能性,从而肯定了凶手必然在巴士之中,既然凶手身在车里,那么最有杀人嫌疑与杀人便利的……
除了和死者坐在一起的这个秃顶男外,还有其他可能吗?
至于对方如何神不知螝不觉将人杀死而后将尸体血液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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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这点确实堪称诡异,可他终究相信科学,无条件信任尸检结果,相信用不了多久那名隶属FBI的女医生就能查出死因,接着以科学角度将杀人手法公之于众,而自己目前所需要做的就是试探,用他多年来屡试不爽的诓诈手法试探面前这名最有作案嫌疑的家伙,只要对方反应稍加有异,届时他就能通过察言观色得出结论,判定对方是否为真凶。
约翰是这么想的,刚刚的指认真凶亦无非是种心理战术,一种通过对方表情反应来评估凶手的排除法,只是,或者说让约翰大失所望乃至心中费解的是……
“警官先生,你,你这话什么意思?我没有!我没杀人啊!我向上帝发誓我连认识都不认识他啊!”
果不其然,一听对方说自己凶手,刚刚还不断点头的秃顶男当场被吓了个三魂出世七魄升天,除整张脸瞬间惨白外,身体亦骤然发软险些瘫倒,嘴里更是猛然发出串杀猪般凄厉惨嚎,整体反应除了害怕就是委屈,俨然一副无辜者模样,自始至终没有显露出哪怕半分凶手被识破后的惊讶紧张。
(咦?)
观察完对方表情变化,刚刚还思衬一定能诈出结果的约翰疑惑了,在亲眼目睹完秃顶男那不似有假的冤枉反应后一时茫然呆愣当场。
是的,诓诈结束了,但诓诈结果却和约翰的早先预期截然相反,任凭他如何眼光毒辣善于观察,结果却自始至终没有从那名叫乔治的秃顶男脸上战目睹惊慌,当然了,就算难以从对方神情中发现疑点,然早已认定对方的约翰仍不死心,故而硬着头皮再次试探道:“看来你还是个作案老手啊,伪装的确实挺到位,可惜你瞒得了别人但却瞒不了我,我最后警告你一句,如果你在不实话实说,后果会很严重,非常严重!”
说罢,约翰作势去摸手枪,可……
就在他试图继续诓诈甚至不惜掏枪作为威胁时,身后,一道突然冒出声音却径直打断了他的所有动作:
“等等,约翰警官,我想你冤枉这位先生了,凶手并不是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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