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疯子不负法律责任,在木行看来,纯粹是彻头彻尾的笑话。真以为这样的法律能代表正义?
按照所谓文明的代表,法律人的解释,因为疯子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缺乏主观故意,不能作为责任人的主体承担法律责任。所以疯子杀人不犯法。
这就和未成年杀人近乎是同一个概念,未成年人还不明事理,所以杀人也要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木行对此只能表示呵呵,他还是那句话,如果缺乏自控就能随意杀人,那么无辜的受害人又有谁来为其申冤?
到底是加害人的利益重要,还是被害人的利益重要?亦或是,人死了就没有了价值,相比起死人,法律要更加维护活人的权益。
木行则有一个更简单粗暴的思考方式。假若是一条疯狗咬死了人会如何处理,肯定是毫不犹豫地将其打死。
那么疯子和疯狗有什么区别?同样是毫无理性,不过是披了一张人皮的疯狗罢了。对于这种毫无顾忌的疯子,能给他们一个痛快,已经是木行最大的仁慈。
木行神色坚定,眼前的红衣女子在变成恶鬼发疯之前,或许只是一个失去孩子的可怜母亲。但在她发疯变成恶鬼之后,她唯一的出路只有魂飞魄散。
“丫丫,用出全力,往死里打!”
化身为骷髅诡女的丫丫神色一肃,显形为骷髅的左侧眼眶内燃烧起炙热的血色火焰,迅速蔓延到她的全身。仅仅只有B-级的丫丫所爆发的气势完全不逊色于一只B级厉鬼。
森白的骨鞭之上也被赤红色的火焰覆盖,化为一道血色的闪电,向红衣畸胎女鬼劈去。
畸胎女鬼脸上露出轻蔑的神色,她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左臂早已挡在了血色鞭影的前方。
由上百根骨节手指组成的骨甲与骨鞭猛烈相撞,顿时有不少手指的骨节被抽出裂纹,而血色的火焰也蔓延到了红衣女鬼的身上,点燃那些长有毛发的手指。
然而转瞬间,那些碎裂的骨节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如初,大量浊黄色的脓液从带有分泌腺的手指末端喷射而出,熄灭了血色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