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地区在盗墓行里出名的人不多,之前我就有过怀疑,没想到真是姓黄的。
南派里的确有这种习惯,支锅(相当于北派眼把头)会在行动前同一收缴上来手下人的身份证,这么做或许是怕跑或许是怕别的。
鱼哥靠近了点儿帮我照明,我又看了看那个小笔记本。
黄志强是南派这伙人的支锅,他有记笔记的习惯,本子上记录下来了每次下墓的情况,看看谁干的活多谁干的活少,以便于事成卖了东西之后按劳分配。关于这点南北都一样,北边儿是把头拿的多,然后依次排下来是卖米郎(销售),土工,后勤,散土。不过把头不记笔记,事后谁该分多少钱他心里都有数,我之前就是最垃圾的散土,就这,第一次都分到了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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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们当时的情况,但现在不是这样了。
现在盗墓的都是支付宝转账,成规模的团伙都是固定工资加绩效提成,你就是几个月不下墓也会发固定工资养着,像干散土活的,现在都是被买断性质的,比如这个新来的散土欠了赌债或者网贷,团队领头的会一次性帮他处理掉,然后,你这辈子就算是卖给人家了。相比于我们那时候,现在更正规化,也更冷血。
黄志强小笔记本上记录了很多东西,比如其中有这样几条。
“2001年7月14,龙虾弯子(可能是南海某处),发现一艘明代小型商船,7月16号打浮漂,7月20号下水,出水74个盘子,16个瓶子,一箱银元宝,卖给老尾巴(可能是潮汕某个收东西的古董商)共得14万2600,按劳分配。”
“2002年1月初三,刚过年,沙礁岛寻到宋代沉船,船上只有水泡茶叶,刨除气瓶损耗,亏损4000元,流年不利。”
像这种类似的片段记载了几十次,我挨个翻页查看,很快,一条笔记吸引了我注意。
“9月22,接到洛姨邀请要去沙漠,庄子不对口,但这是打开名气的好机会,最终大宝劝我,说此事可行,当去。”
“大宝”这个人名引起了我的注意,好像以前听说过。
开始没想起来,后来也是猛然间想起来了。
之前在顺德的时候天天吃鱼,有次我和红姐去市场买鱼,见到了一种长着厂尾巴的大扁鱼,很丑,我没见过啊,问红姐这是什么鱼,这么难看谁会吃。
红姐告诉说:“这是鳐鱼,大补的东西,浅海有深海也有,要是在浅海区想抓这种鱼,人得有水猴子那种水性才能抓到,咱们行里也有这种水性好的高手,我知道这两年有个叫黄天宝的,外号大力猴。”
在横井里发现的这个死了的支锅,叫他大宝。
突然回想起这段事情,我觉得自己基本已经确定了红眼睛的身份。
红眼睛的真实身份就是。
“大力猴,黄天宝。”